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《关于算帐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障金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全面部署算帐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障金工作。
《通知》指出,算帐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障金,是推动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鼎新的必要措施,有利于减轻企业职守、引发市场活力,有利于发展信誉经济、建设统一市场、推进平正竞争、加快构筑业转型升级。
《通知》从七个方面,提出了算帐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障金的具体政策措施。
一是全面算帐各类保障金。对构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障金,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障金、履约保障金、工程质量保障金、农夫工工资保障金表,其他保障金一律取缔。对取缔的保障金,自通知下发之日起,一律终场收取。
二是转变保障金缴纳方式。对保留的投标保障金、履约保障金、工程质量保障金、农夫工工资保障金,奉行银行保函造度,构筑业企业能够银行保函方式缴纳。
三是按时返还保障金。对取缔的保障金,各地要于2016年底前退还有关企业;对保留的保障金,要确保按时返还。未按划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障金的,保障金收取方应向构筑业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。
四是严格工程质量保障金治理。工程质量保障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%。在工程项目竣工前,已经缴纳履约保障金的,建设单元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障金。
五是尝试农夫工工资保障金差距化缴存法子。对一按时期内未产生工资拖欠的企业,尝试减免措施;对产生工资拖欠的企业,适当提高缴存比例。
六是规范保障金治理造度。对保留的保障金,要抓紧订正有关司法律规,美满保障金治理造度和具体法子。对取缔的保障金,要抓紧订正或废止与算帐规范工作要求不一致的造度划定。在算帐规范保障金的同时,通过纳入信誉系统等方式,逐步成立监督约束构筑业企业的新机造。
七是严禁新设保障金项目。未经国务院核准,各地域、各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大局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障金项目。全面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保障金信息公开,成立举报查处机造,定期颁布查处了局,曝光违规收取保障金的典型案例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域、各部门要加强组织辅导,造订具体规划,强化监督查抄,积极稳妥推动,切实将算帐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障金工作落实到位。住房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要亲昵跟踪进展,加强两全协调,对不按要求算帐规范、瞒报保障金收取情况的,要端庄查究责任,确保算帐规范工作获得实效。